中华人民共和国霞山海关公告 2020年03月21日  

  湛霞关缉公告字〔2020〕0003号

  我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收缴了下列物品,并已依法制发了收缴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对以下收缴清单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