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雅丽 通讯员麻公宣)近日,麻章公安组织精干警力对涉“两卡”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迅速出击,抓获5名涉“两卡”人员。
经查,5名嫌疑人存在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仍然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对方用于支取诈骗得来的钱财,并从中收取违法所得的行为。
目前,5名涉“两卡”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
“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手机卡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的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还有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使用率很高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两卡”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两卡”犯罪会受到以下惩罚:
一是业务限制: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只能保留一张电话卡,且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
二是信用惩戒: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将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影响个人征信。
三是加大审核:对于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和支付机构还会加大审核力度。
四是涉嫌犯罪:涉嫌违法犯罪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