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麻章段)的建设,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进行迁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一)麻章镇:北罗坑村、大路前村、林屋村、三佰洋下村、三佰洋上村、三佰洋中村、迴龙内村、洋尾村、三内塘村、鸭曹村、朝发村、上塘村、龙标村、柳坑村、迈龙村、冯家塘上村、冯家塘下村、新村场、迈合村、坡塘村、英豪下村、英豪内村、英豪中村、杨屋村、糖行村、新兴村、聂村、畅侃村。
(二)湖光镇:余宅村、内圩村、新联村委、乞雨村、石流村、谭畔村、田头村、新民村、圆坡村、云脚村。
(三)太平镇:百龙村、百龙黄村、边凭村、东黄村、甘园村、高南村、山后村、山尾村、太平农村、王村、文昌村、下六坑村、仙村、洋村西村、造甲村、造甲仔村。
以上三个镇的集体土地以及国有土地共计3311.68亩(具体详见红线图)。
二、迁坟期限:请位于上述范围内坟墓的坟主,限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将坟墓迁移。逾期不迁移的,一律作无主坟墓处理。
三、其他事项:
请坟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所在村委会(单位)证明到所在镇办理迁坟登记、补偿等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麻章镇:李振铉13659777728;
湖光镇:苏海波13822580991;
太平镇:张蕲琪18320496120。
五、自通告之日起禁止在上述用地范围内进行修建、重建坟墓,违者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