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黎阳明 通讯员蔡景恩)近日,遂溪法院审结一宗生产、销售假药案件,被告人张某、刘某利用人们病急乱投医的心理销售假药“特效百草丹”,销售金额达233950元。
2017年2月开始,张某先是从他处购进“特效百草丹”加价销售给他人。后为节省成本,2019年3月起便自己购买配方生产,将所购的西药和中草药打磨成粉,再按照比例搅拌成糊浆状加工成“特效百草丹”药丸。妻子刘某从中协助销售。
截至案发,张某销售“特效百草丹”的数额为233950元,其中刘某协助销售数额为226950元。公安机关在其住处搜出“特效百草丹”成品、生产配方各一批。经鉴定,扣押的“特效百草丹”为假药。
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溪法院作出判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张某、刘某有期徒刑5年、3年3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极大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将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