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龙彬 通讯员徐检宣)近日,徐闻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向徐闻县特殊教育学校捐赠物品一批、文具一批、学生礼包194份、图书一批及轮椅11张。
近年来,徐闻县检察院不断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做实做细做好救助帮扶工作,依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
近年来,徐闻县检察院聚焦出行、医疗、教育、生活等领域无障碍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由院党组、党总支部组织党员干警主动向徐闻县残联了解当前该县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及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就共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享受社会发展成果达成了一致意见。
为进一步摸清无障碍设施存在的问题情况,徐闻县检察院、徐闻县残联近日邀请广东省无障碍促进会无障碍监督员以及“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通过实地查看、实地体验、实地测量等方式,对汽车客运站、学校、医院、港口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建设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等强制性规定,全面细致摸排上述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共发现问题点位26处,主要涉及坡道、盲道设计不合理,无障碍设施标识欠缺、不明显,无障碍卫生间设计不规范、被占用,未设置低位服务平台、无障碍停车位等问题。
下一步,徐闻县检察院将继续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凝聚整治合力,逐步解决残疾人在交通出行、生活办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助力残疾人生活无碍
陈某甲与陈某乙系叔侄关系。2020年6月,因家庭纠纷,陈某乙到陈某甲家宅,砍伤了陈某甲左脸部,造成其脸部及左眼部不同程度损伤。经法医鉴定,陈某甲构成重伤二级。
陈某甲系残疾人,其家庭为低保户,家中有年迈的母亲和高中在读的儿子。其妻在几年前因家境贫困离家出走后未回。案发后,陈某甲住院治疗花费了一万多元,仍未康复且伤口复发,没有得到陈某乙的任何赔偿,也没有接受过任何救助。案件的发生致使陈某甲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家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徐闻县检察院经实地走访调查核实陈某甲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规定,决定给予陈某甲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
一直以来,徐闻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物资捐赠、组织优秀党员一对一指导残疾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等方式,努力帮扶救助残疾人。2022年以来,该院救助残疾人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其中联合湛江市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向徐闻县特殊教育学校捐赠了一批文具等。
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党建引领,聚焦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加大对残疾人的救助帮扶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