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潘洁婷 通讯员赖志贤)12月5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湛江市工商联在市中院召开“法院+工商联”诉调对接座谈会,进一步深化《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湛江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有关条款,减少民营企业的诉讼成本,助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座谈会上,赤坎、霞山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及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市工商联法律顾问等就如何发挥好市工商联、商协会的商会调解委员会机构作用,切实做实诉前调解工作,着力提升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提出“三三制”调解工作法,就如何加强“法院+工商联”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达成共识。
接下来,双方将建立“法院+工商联”诉调对接机制常态化,用调解成果作为检验工作成效;进一步构建合理的组织机构,发挥商协会法律服务资源,以调解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尺;加强调解员的培训,支持企业合理诉求,做好多元化法律服务,助力我市民营经济、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