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金融17条” 推动蓝色金融发展

湛江日报 2024年06月04日 彭晓晖 谭广权

  本报讯 (记者彭晓晖 通讯员谭广权)湛江是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支点城市,拥有“中国对虾之都”“中国金鲳鱼之都”“红树林之城”等美誉,水产总产量连续20多年居广东省首位。为进一步推进湛江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在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的指导下,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制定了全国地级市层面首份蓝色金融发展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湛江蓝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并于近日发布。

  地方特色明显 含“金”量十足

  《指导意见》结合湛江市政府印发的《湛江市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从体制机制建设、重点行业支持、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基础发展等四大方面提出了17条措施,为湛江蓝色金融发展指明方向。《指导意见》紧扣地方海洋产业发展特色,含“金”量十足。

  《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湛江蓝色金融发展体系基本建成,蓝色贷款规模翻一番,蓝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更加丰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力争成为广东省蓝色金融创新试验区,打造蓝色金融创新发展湛江样本。

  创新蓝色金融标准 指导性更强

  《指导意见》融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14(SDG14)的具体内涵、参考国家海洋中心制定的《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20794-2021)、结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从可持续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角度,同时配套印发了“湛江市蓝色金融支持产业指导目录”(简称“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对湛江市海洋经济产业进行了筛选、分类和细化,共提出可持续海洋渔业、清洁环保海洋制造业、海洋新能源产业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资源养护等12个一级产业,25个二级产业,对蓝色金融支持重点产业进行了清晰的指引,为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金融支持提供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指导。

  积极探索金融改革 推动经济高质量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湛江海洋资源禀赋,加大金融改革力度,打造“绿为底色,蓝为特色”的金融融合发展模式,取得积极成效。该行出台了全国首份金融支持红树林保护修复指导性文件,落地广东省首笔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广东省首单政策性海水网箱风灾指数保险、广东省首单海洋碳汇价值综合保险等。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指导全市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快构建蓝色金融体系,支持区域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