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纪臻 通讯员梁振庭)6月9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我市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与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恢复生活生产,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为广大单位、职工提供以下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企业阶段性缓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后,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并恢复正常缴存。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受疫情影响职工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是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本市无房职工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每人每月租房提取额度由500元提高至800元,职工及配偶双方每月租房提取额度由1000元提高至1600元。职工可根据需要分季度或一次性提取当年租金额度。
据悉,《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