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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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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声声除黑恶 常治长效久为功

——湛江法院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李亚强 陈小漫 黄伟伟

  本报记者 李亚强 通 讯 员 陈小漫 黄伟伟

  这是一份了不起的成绩单:涉黑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线索清仓!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评价,群众交口称赞:街头斗殴现象少见了,海鲜市场垄断没有了,村“两委”换届更透明了!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湛江两级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抓常抓长、不断发力、落严落实、久久为功,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

  边扫边治边建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铲除黑恶势力只是治标,如果不净化土壤,那么黑恶势力仍会源源不断。”如何治本?湛江中院党组认为,必须发挥线索摸排的苗头预警和司法建议的善后治理作用。2019年7月,湛江中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的工作指引》《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建议力度的工作指引》,明确涉黑恶线索认定标准等问题,总结提炼出司法建议重点发往对象,严格落实文书发出、台账建立、反馈情况及跟踪等。一份份文件落地开花,线索处置效率、规范性和司法建议发出数量大大提升。

  边扫边治边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湛江法院类似做法不胜枚举。2019年7月,湛江中院在扫黑除恶工作过程中发现黄志伟等人曾多次在湛江霞山法院、赤坎法院捏造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虚假民事诉讼后,及时组织两级法院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堵塞漏洞,并制定《开展排查、整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湛江法院出台各类方案、机制文件32份。

  提升办案力度和质效

  打好扫黑除恶“法律仗”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袭击,加之大部分看守所远程视频开庭设备落后等因素,让涉黑恶案件的开庭被迫按下了“暂停键”。

  5月,湛江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好转。“战疫”特殊时期,湛江中院一方面积极落实各项防疫政策,另一方面始终保持审判工作不停歇、不缺位,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防线,努力打好扫黑除恶“法律仗”。

  湛江中院主动提请政法委召集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共商保障安全开庭之策。随后湛江中院起草了《湛江市疫情防控期间涉黑恶案件庭审保障工作方案》,由湛江市扫黑除恶办正式出台。方案也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相应调整,由疫情严峻时期暂停开庭到被告人身着防护服出庭再到戴口罩、手套等出庭。

  持续在提升办案力度和质效上下功夫,湛江法院一直在路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湛江法院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效纵深推进。抽调精干力量审理涉黑恶案件,定期开展类案研讨,组织编写《扫黑除恶专题办案资料汇编》,统一裁判尺度。

  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办案质效提升,湛江法院跑出了“正义加速度”。2020年,湛江法院如期“清结”涉黑恶案件,圆满审结了宁智强等38人涉黑案、蔡德军等39人涉黑案、陈耀理等27人涉黑案等重大涉黑案。

  深挖彻查“打财断血”

  推进扫黑除恶深挖根治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8月13日,宁智强等38人涉黑案二审宣判,主犯宁智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罚金一亿八千零六十万元。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湛江经开区法院成立宁智强等人涉黑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和审判长亲自部署,各部门协调配合,核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赃款去向,及时函告侦查机关将扣押的赃款没收缴交财政部门;将所有能查控的银行存款、基金、股金及侦查期间未扣的车辆等财产及时处置执行到位和上缴国库,与被执行人沟通责令其主动缴交罚金。截至2020年12月底,宁智强案财产刑全部执行完毕。

  涉黑恶案件财产往往数额巨大、种类繁多、范围广,处置难度大。为加快黑财清底,湛江法院建立“打财断血”执行工作快速移送执行机制,涉黑恶财产刑案件一经生效立即移送执行立案,对涉黑恶案件财产优先执行,做到对涉黑恶财产刑案件快移、快立、快执。线上查控、线下调查同步推进,对被执行人居住在外地的,前往当地调查情况,对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的,前往监狱进行谈话,穷尽手段展开调查,确保做到应执尽执。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湛江法院判处的生效涉案财产总额约为19.41亿元,现已联合相关机关执行到位财产约19.20亿元,执行率为98.13%。“黑财”判处、执行到位金额均居全省前列。

  久久为功

  持续强化整治行业清源

  “现在的蓬莱村有了干事创业的好氛围。”霞山区建设街道蓬莱村党支部书记陈荣武忍不住感叹道。

  然而,曾经的蓬莱村并不太平。原村委会主任兼经济合作社社长陈刚长期控制村委会,以维护治安为由组建治安联防队,借此实施占用农地、破坏选举、侵占集体资产等系列犯罪活动。2020年7月,陈刚等19人涉恶案迎来了终审宣判。陈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随后,霞山法院就该案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向霞山区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并提出了四项具体措施,建议加强选举教育引导工作,严把村基层干部选举入口关,秉持“德优于才、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原则;强化对村委会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等。

  “蓬莱村村委干部面貌焕然一新,村发展形势喜人。”蓬莱村村民陈那帝喜笑颜开。蓬莱村“由黑变红、由乱到治”的逆转,焕发出新生机新活力。

  源头治理,治本之策。在推进扫黑除恶过程中,湛江法院大力推进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贸易、矿产资源等领域问题的整治,推进“行业清源”,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湛江法院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司法建议书共计210份,司法建议反馈率和整改率均为100%;累计摸排、受理线索162件,其中移交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67件;法院办结9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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