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曝在大理洱海裸泳
澎湃新闻 近日,一段女子在云南大理洱海裸泳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关注。视频画面显示,一女子赤裸全身下水游泳。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一工作人员回应称,自然保护核心区禁止游泳,女子的行为可能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微评 多年前,读鲁迅的文章,印象深刻的一个群体就是“看客”。其实,看客的身影一直都在。有人轻生要跳楼,就有看客大喊“快跳!快跳!”,有看客甚至大骂,“怎么还不跳?不跳不是人!”回到洱海这不雅一幕,同样有看客在围观、拍摄、欢呼——自然保护区似乎成了一些人的“秀场”,低俗的“秀场”。作为局外人我左想右想都想不明白,大庭广众之下,人潮如鲫之所,这个女子怎么就可以做到脱个精光,目中无人地下水、畅游?裸露着身体,暴露着隐私,这行为从心理学上进行解读,究竟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除了那些看热闹的看客,如此行为在大部分游客的眼里和心里是不是只剩下两个字“羞耻”?令人反思的是,除了看客的起哄和津津有味的欣赏之外,对于这个女子的裸泳,网友的观点也是两极的:有网友觉得,一丝不挂,辣眼睛,不体面,令人不适;有网友觉得,这只是一种体验旅游的方式,没必要大惊小怪,显得那么古板。我承认,裸泳的感觉很美妙,据说更有利健康,但前提必须要考虑“场所的界定”,如果那里是你的私家泳池又或者是不对外开放的私密泳池,你想怎么来都可以,完全可以“我的身体我做主”,无人有权干涉你。但这里是洱海——下水游泳的区域属于自然保护核心区,明令“禁止游泳”!所以,无论那些“欣赏风景”的看客还是那些认为“不必大惊小怪”的声音——站队为这个女子“开脱”都是大错特错的!漠视社会公德的自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一脱了之,畅快自游,请别选错了地方!拿自然保护区当低俗“秀场”,此风更不可长,必须狠狠刹住!
小学生被迫“厕所社交”?
新京报 近日,“课间十分钟”的话题屡屡冲上微博热搜。多地学生家长反映,学校不允许学生课间出教室,有的甚至不允许学生离开座位,上厕所则需要打报告。这也引发了新的现象:学生开始“厕所社交”。
微评 大概很多70后、80后都想不到吧,现如今的小学生竟然流行起了“厕所社交”!一下课,孩子们就围在厕所旁边聊天、嬉戏、偷吃零食……这样的场景出现在哪里?就不具体“点名”了,梳理媒体的报道,再举两个例子:某省某小学,有学生突然发现可以以上厕所的名义出去活动,就和几个同学约着下课后出教室。担心被老师发现,同学之间就建立了暗号:有时是咳嗽一声,彼此对看一眼,心照不宣,有时指指厕所的方向,几人默契地起身离座;某市某小学,有家长透露,儿子告诉她,自己的很多朋友都是在厕所结识的,班级里不让说话,大家就约着一起上厕所。在厕所里聊天、玩游戏、吃零食。难道,孩子们都想呆在厕所旁边“活动”?当然不!“厕所社交”的背后都是某些学校“严管课间十分钟”逼出来的一种奇葩现象——被限制随意出入教室之后,对于需要更多私密空间的孩子们来说,厕所则成了一个“不可多得”的去处。可以肯定,限制学生正常活动(或者社交)的教育是绝对失败的,因为“孤岛教育”对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成长绝对是负面的——没有人想在一个“孤岛”里生活、学习、工作!令人稍感欣慰的是,日前,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坚决纠正以“确保学生安全”为由限制学生必要的课间休息和活动的做法。不过,发文并不意味着某些学校就会“令行禁止”,毕竟要真正“把课间十分钟还给孩子”并不是一份文件就能解决的。“课间十分钟”,短暂却珍贵,想想吧,欢声笑语的“课间十分钟”,不就是校园里一道靓丽的风景吧?而这也是天真活泼的孩子们心头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