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林磐 王慧欣报道:最近,市民徐先生因妻子被某美容店诱导充值近17万元,到湛江市消委会求助。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最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5万元。
据悉,徐先生的妻子在半个月内在某美容店充值了近17万元,徐先生发现妻子的大额消费行为后,随即前往湛江市消委会投诉。徐先生称:其妻子已经70多岁了,人都有点老糊涂了,不知怎么地就被美容店的人骗去拿以前的大额存单去银行销户,将钱转到银行卡里,半个月内分3次刷了近17万元到美容店里,而且问妻子什么情况,她都不知道。徐先生只好向消委会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湛江市消委会工作人员随即前往该美容店调查。该店店长称:阿姨确实充了这么多钱,当时她也是看我们项目的效果好才愿意充这么多钱的,她本人是酸性体质,而她充值的是全身综合调理排酸的项目,所以费用才这么高。现在如果徐先生不满意这个项目,我们也同意退,但是退多少要跟总部反馈,总部这边扣除消费者已消费的项目后,再将剩余费用退还给。对于消费者消费的这些项目是否有明码标价,店长解释:消费者消费的项目是属于特殊项目,并未公示价格,但消费者的会员消费记录都有记录购买次数以及消费次数,都可以具体算出费用明细。经调解,最终该美容店同意退还15.5万元给消费者。
如今一些商家利用老年人害怕疾病、渴望健康的心理,通过各种体验、推销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大额消费,损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表现为:宣称产品或服务具有疾病治疗或康养效果,吸引老年人购买并反复充值;在收费过程中,通过现金收款、微信个人转账等方式规避取证;对收费项目和使用账目手写或不录入系统,明细难以核对。本案中,美容店夸大宣传保健项目效果,诱导老年消费者大额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美容店在未有科学依据的前提下声称消费者是酸性体质,诱导消费者充值,这一行为已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湛江市消委会提醒,商家要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老年消费者购买健康养生类产品和服务要理性,不要轻信宣传承诺,消费时要注意核对充值金额和消费记录,并索要发票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