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市教育局在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湛江市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4月8日《湛江日报》)
读到这则报道时,笔者想起去年小区发生的一起与托管班有关的事情来。当时中午12点半左右,有业主发现七八个穿着校服的男生爬到楼顶,踩在三角形斜顶上玩耍,立即拍视频发群里,让物业立即过去制止。群里很快就讨论起来,“这些孩子是一门那个托管班的,我在楼顶见过几次,但当时没有爬到三角斜顶上,现在这情况太危险了,脚一滑就掉下去了!”这个托管班开设在小区里有没有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如果今天出了事情,小区以后怎么住下去?”……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物业对托管班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签订了相关协议。虽然我们作为业主要求托管班搬走,但奈何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撑,也就只能督促物业继续加强管理。作为业主,作为为人父母,我们深知这不仅关乎小区的平安,更关乎孩子的人身安全,直接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
近年来,校外托管机构作为由家长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新业态,有着较大且稳定的经营利润,为此在各中小学附近的小区内都可以看到有不少托管机构,小学阶段一般是中午时段提供服务,中学阶段则会提供全天服务。我们一方面要承认托管机构在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送无法做饭的难题上起到积极作用,也有助于让孩子减少了从学校到家庭往返的奔波,保证了午间的睡眠时间。另一方面更要关注托管机构在食品、设施、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因此家长们在选择托管机构时都会亲自上门查看,在日常也会通过机构提供的监控摄像来关注孩子的安全。
《湛江市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瞄准”托管机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明确托管机构服务范畴、落实托管机构管理机制、规范托管机构服务行为、严明托管机构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规范,通过构建教育、市场监管、公安、民政、卫健等政府部门联合联动机制来加强管理。对此,笔者拍掌支持,更立即转发到业主群,要求物业转发给该托管班负责人。这既是提醒,更是督促,希望能进一步强化双方的责任感。
期待《湛江市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收集征求意见后进一步完善,早日正式印发实施,早日为中小学生“入托”保驾护航,让“托管”不再“脱管”,让家长们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