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徐闻不断推进对珊瑚礁的保护。通讯员 陈北跑 摄
本报讯 记者李亚强 林小军报道:昨日,徐闻县人民法院联合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首份珊瑚礁司法保护令。该保护令通过对珊瑚礁及其生态系统实施严格司法保护,将“生态红线”升级为“法治红线”,填补了珊瑚礁专项司法保护的空白。
当天,徐闻县人民法院联合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在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角尾乡灯楼角许家寮村竖立全国首份“珊瑚礁司法保护令”标牌。“这次发布的保护令围绕珊瑚礁‘量身定制’。”徐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冯凯捷说。
保护令聚焦“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包含九条禁止性规定,涵盖擅自移动界标,采挖、破坏珊瑚,新建排污设施等多个方面,特别强调了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珊瑚虫排卵繁殖期间的特殊保护措施,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的转变。此外,对于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活动,保护令要求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珊瑚礁被誉为“海底花园”,是众多海洋生物的栖息地,仅占全球海域面积0.2%,却为近30%的海洋物种提供生活环境,在平衡、稳定海洋生态系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介绍,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4378.5公顷,是我国大陆沿岸唯一发育和保存完好的现代珊瑚岸礁。它既是粤西生态名片,更是南海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节点。目前,徐闻珊瑚礁已发现腔肠动物门珊瑚虫纲共3目19科82种,其中54种石珊瑚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然而,受多年来人类活动及各方因素影响,珊瑚礁生态系统的保护亟需进一步加强。
为此,徐闻一直不断加强法治力量保护珊瑚礁。2023年,徐闻县成立联合巡护小组,严打破坏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养殖捕捞设施。2024年4月8日,徐闻县人民法院珊瑚礁司法保护工作站成立;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徐闻县人民法院签署《珊瑚礁资源协同保护框架协议》,明确案件办理、技术支持、诉调对接、联合普法等工作内容。随着“普法+执法”双轨并行,越来越多村民自发加入“净滩”行动,共同守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此次保护令的落地,为珊瑚礁保护工作提供更全面的法治保障,徐闻“海底花园”将焕发更灿烂的“色彩”,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