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一批新规施行,涉及住宅标准、婚姻登记、售后服务等方面。哪些与你我有关?一起了解↓↓
新建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
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于5月起正式施行。新标准除了明确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提升为“不低于3.00米”外,还要求每套住宅都有满足日照标准的房间。在住宅隔声和噪声指标方面,规范提高了住宅建筑卧室、起居室与相邻房间之间墙、楼板的隔声性能要求,提高了建筑外窗的隔声性能,并规定了建筑设备,如电梯、水泵等传播至卧室起居室内的建筑设备结构噪声限值。《住宅项目规范》还将电梯设置提升为4层及以上要设置电梯。
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户口本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将于5月10日起施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新版《消费品售后服务方法与要求》
新版《消费品售后服务方法与要求》(GB/T 18760—2025)国家标准于5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提出了及时响应、专业可靠、便捷可及、公开透明等4项售后服务总体原则。结合新形势,补充了配送、延保、回收等售后服务类型,以及基于网络化、数字化的售后服务方法,进一步强化了有关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的要求等。
事关售后无理由退货
《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GB/T44904-2024)推荐性国家标准于5月1日起实施,对无理由退货的退货条件、退货流程、服务监督与评价等进行了规范。其中提到,非现场销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现场销售经营者,应按承诺内容或双方约定向消费者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
全国食品安全举报系统
为进一步畅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内部举报渠道,鼓励引导食品从业者及相关人员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切实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全国食品安全举报系统”于5月正式上线开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5月1日起实施,加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是该法的亮点之一。该法规定,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破坏。此外还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