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从售书到社交驿站
中国青年报 周末夜晚,天津的有言书店依旧热闹,几对年轻人围坐在圆桌旁,谈论兴趣爱好与生活琐事;几百公里外的保定新华书店,一场英语角活动正在进行,留学生与中国的大学生、白领交谈甚欢……在全民阅读升级为国家战略、青年社交需求日益多元的当下,书店正打破传统边界,演化成青年的社交驿站、跨文化桥梁与“精神客厅”。
微评 过去,书店的核心功能就是“卖书”与“静默阅读”。而一个不敢讳言的事实是,当下的书店,很多是冷冷清清的,除了小孩没有几个成年人光顾。书店如何转型求生,成了一道现实课题。而今,天津有言书店的夜谈、保定新华书店的英语角,让人们看到了书店转型的一道亮光:在这里,书籍不再是“主角”,“卖书”也不再是“主业”,书店悄然成了一个触发对话、连接趣缘群体的媒介。这反映出当下年轻人对“有温度的实体社交”的渴望。书店主动转型为社交驿站,实际上是在用社交杠杆撬动阅读习惯:年轻人可能为了参加英语角而来,却在书店里与某本书不期而遇;可能为了聊天而来,却不经意之间被某本书所吸引……这种“无心插柳”的文化浸润,比纯粹的销售应该更有意义和实效。比如,保定新华书店的英语角,当一位中国大学生与留学生讨论“周末怎么过”的时候,文化差异悄然在笑声中被消解,这种平等、轻松的交流界面恰恰是构建文化软实力的毛细血管。从更宏观的视角看,不必回避的场景是,很多城市长期存在“公共空间匮乏症”,比如商场同质化、公园功能单一、社区中心行政化。书店主动承担起青年公共生活的组织功能,实际上是在弥补城市规划中“人文尺度”的缺失,让人与人在书店一角相遇,因相似的爱好而相识、思想因交流而自然流淌。但愿更多城市可以开设这些打破传统边界的“精神客厅”,同时也为实体书店的转型与突围探寻新的路径。
直播打赏新规再划红线
“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4月13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新规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对接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阶段划分,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活动中的平台责任予以明示。
微评 过去,未成年人巨额打赏的新闻屡见不鲜,家长维权往往陷入漫长的诉讼或艰难的“举证倒置”困境。即使最终能追回款项,家庭也已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而今,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方面提出更进一步的细化要求,将原本需要耗费司法资源的“事后纠纷”,前置为平台必须承担的“事前义务”——新规全面引入和对接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三阶段框架,明确禁止网站平台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明示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则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这大幅降低了社会治理成本,也避免了未成年人因一时冲动陷入无法挽回的财产损失。同时,这对直播平台来说也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不能再利用未成年人的心智不成熟和监护人的监管疏漏来赚取流量和收入。这将倒逼平台必须投入资源完善实名认证、支付验证、大数据风控(识别疑似未成年人打赏行为)等系统的同时迫使平台将内容生产和盈利重心转向更健康、更可持续的方向。可以说,新规是一次精准的“靶向治理”。它没有“一刀切”地禁止直播打赏,而是回归到民事法律的基本常识:尊重不同年龄段公民的认知能力和财产处分能力,让平台明白:流量不能越界;让家长明白:监护不可缺位;让孩子明白:消费需要承担责任。当然,新规能否取得切实效果,关键在于监管要真正“长出牙齿”来,发挥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烟雨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