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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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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暗访“婚介速成术”

婚介所收万元费用宣称一个月能恋爱

  引发舆论热议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于近日落槌,男方最终获刑三年。据法院公布的案件详情,双方从通过婚介所认识到案发,不过百日。

  “速成”婚恋之下,风险几何?4月16日以来,记者暗访广州多家婚介机构发现,部分婚介所招揽生意时,不乏以“闪婚”等为噱头,宣称“有人一个月就能谈恋爱”。眼见记者仍不为所动时,便制造年龄焦虑,甚至诱导借贷报名。这些婚介所的收费基本都在万元以上,其中一家收费26800元,称将至少推荐4位女生,服务期不少于4个月,还有情感指导等服务,许诺“找对象基本上‘八九不离十’”。暗访期间,有一家婚介所要求第一次前去咨询的记者支付2000元定金才能离开。还有受害者向记者表示,其相亲对象的真实条件与红娘描述的存在重大差异,“资料写年收入50万元,实际月收入仅数千元”。

  【记者暗访】

  信息登记表含“认同闪婚”选项

  从认识、恋爱到订婚、案发,前后不足百日。通过婚介所找对象,到底靠不靠谱?记者调查发现,如今市面上,有的婚介所在招揽顾客时宣称可以“速成”,“有些人1个月就能恋爱”等。

  4月17日,记者来到广州天河区的“某某爱”婚恋机构。其办公面积比较大,有单独的小房间、开放区域,还有半包围的小隔间。自称是门店负责人的杨女士表示,前期会进行层层把关,过滤掉不适合的男性人选,“在此基础上,约会见面的人成功率就很高。很多人来我们这边不用见太多,有些人1个月就能恋爱。”她向记者提供的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中,计划结婚时间包含了“认同闪婚”的选项。

  另一家名为“某某点”的婚恋机构,位于广州某创意产业园,办公区域不大,划分了三个小房间。自称是“情感老师”的“简老师”接待了南都记者。掌握基本情况后,“简老师”说,“你现在28岁,还有3年,3年内就要找到(对象)上岸了……快一点(购买服务),就可以捷足先登。”当被问到购买服务后,是否能保证于3个月的服务期内“配对”成功时,“简老师”顿了一顿,“人的感情很难控制,我们不能过多承诺。”见记者犹豫了一下,她又补充道,“你这个年纪,我们可以帮你实现很好的结果。”

  4月17日,记者前往广州市天河区一家名为“某某本”的婚介所,咨询男生婚恋相关服务。填写完个人基本资料和相亲要求后,一名自称为“黄老师”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记者的工作情况、日常爱好、婚姻观念、未来规划等,先分析了记者在相亲市场中的优势,同时指出难以脱单的原因主要是“没资源”。她接着强调,他们中心“最不缺的就是资源”,并宣称根据记者填写的相关资料,能考虑的女生有“5000个以上”。随后,她开始询问记者的成长过程、家庭情况、恋爱经历等,“通过我的协助,能帮你谈一段正确的恋爱,然后稳稳当当走向订婚、结婚没什么很大问题”。

  她自信地说,机构可以提供精准配对服务,“此前我服务的男生最多“见6个(女生)就能成”。

  首次进店就提出要收“定金”

  调查期间,记者发现,以“速成”吸引顾客之后,有的婚介所会开始进一步制造“婚恋焦虑”。

  上述“某某爱”婚介所的杨女士刚见到记者时,先是一通夸赞“染头发新潮”等。随后她要求查看学位证书、芝麻信用分、花呗、借呗、银行储蓄页面,并称“核对信息以免有假”。

  在沟通过程中,杨女士搬出一套“三角形理论”,“你可能处于中间,28岁了,只能找同层或者高一点阶层的人。而男生的可选择性,就是往下所有阶层,或者是‘整个三角形’。”她解释,“因为男人不用生育,男人老得比女人慢。女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条件是往下走的。”

  接下来的4个小时里,杨女士建议记者“女生要赶紧抓住青春的末班车”,并提供了两个方案,一是收费18800元,服务3个月,见不少于4个对象;二是收费28800元,服务5个月。当记者表示,希望回家再三考虑后,杨女士突然“变脸”,提出要支付一部分定金才能离开,至少要2000元。其言语也和起初大相径庭,“你找对象难度大,好的男生、实在的男生,都不喜欢外形太出格的。”记者找人解围才得以离开。没想到,次日,杨女士又致电记者称,如果没有那么多现金,可以用花呗、借呗支付,然后分期还款。“这样每个月就是1400元左右,早点购买服务,早点收到幸福,不要耽误了。”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另一家婚介所。上述婚介所“某某本”的工作人员“黄老师”称,记者作为一名男生“在情感经营能力上稍微有一些欠缺”,并分析如何在未来加以改善。

  她表示,“我们广州四家门店目前在服务的群体有15万多人”,虽然相亲资源很丰富,但通过她的精准服务从各方面为记者筛选合适的女生“成本还是挺大的”。

  沟通超过2小时后,“黄老师”开始聊到服务价格。一是12800元,包含情感陪伴、恋爱陪跑等服务内容,将推荐至少4位女生,服务时间不少于4个月。另一种是26800元,在前述方案的基础上,增加额外的“见面前情感指导”,以制作PPT、课件的形式进行“不同恋爱阶段的问题分析”,“恋爱理性和本能的边界把控”三项服务内容。

  她特意指出,根据记者的情况,选择第二种方案“是非常有保障性的版本,基本上‘八九不离十’”,并承诺即使推荐4位女生、服务时间超过4个月,还未能找到合适对象,将继续推荐,只是频率不如服务期高。

  当记者提出需要回家跟家人商量一下时,“黄老师”开始以各种理由挽留,如“自己可以做决定,尽量不要别人干预”,“今晚可以先购买第一种方案后续补上差价享受方案二服务”等。随后,她还表示这两个方案的价格是“首次进店”的优惠价,如果记者当晚不购买就无法享受优惠,下次购买两个方案的价格会上升6000元、3000元。

  【案例审判】

  婚介所保证“闪婚”被判退款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婚介机构以保证“闪婚”为名收取高额服务费,后被消费者起诉。

  据介绍,该婚介公司的广告宣传中含有提供“闪婚”服务等内容。2024年1月15日,婚介公司向林某发送了赵某的个人信息。18日,林某与婚介公司签订《(男方)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后支付服务费17万元。19日,林某与赵某登记结婚。后双方因发生矛盾,于2024年2月29日经法院调解离婚,赵某退还了彩礼。在此期间,双方未共同居住。

  事后,林某提起诉讼,主张因服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请求由婚介机构返还全部服务费17万元。

  审理法院认为,婚介机构在提供婚介服务过程中没有充分评估双方感情基础,未能妥当履行合同义务,反而以提供“闪婚”服务为名借机收取高额服务费。但考虑到婚介机构提供婚姻信息、陪同必然产生一定费用,林某对赵某缺乏了解就匆匆结婚,自身也存在过错,酌情考虑扣除2万元劳务费等合理费用,判令婚介公司返还服务费15万元。

  【律师说法】

  当人们将找对象这一人生大事,寄希望于婚介所时,婚介所如何履行职责?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邓刚告诉记者,婚介所与用户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提供服务时,应承担信息真实性审查义务,须核实用户提供的身份、婚姻状况、职业等信息的真实性,防范伪造或隐瞒婚姻状态、重大疾病等情形,否则,应当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征婚者发生其他损失的,可以要求婚介所赔偿。

  “在日常的宣传推广活动中,婚介所还应当遵守广告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中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邓刚强调,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存在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不得通过夸大成功率、虚构成功案例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本版文图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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