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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政将实施

海关举办政策宣讲会

陈彦 王婷 翟彦苗 季诗雨

  本报讯 (记者陈彦 通讯员王婷 翟彦苗 季诗雨)11月27日,湛江海关通关便利化暨外贸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宣讲会举办。

  宣讲会上,湛江海关除了为企业介绍“并行港”物流模式及支持湛江市外贸质升量稳二十条措施外,还重点为企业解读新出台《关税法》带来的重要变化、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及进口水产品检疫新规,同时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及时解答并做好后续跟进,积极服务地方外贸质升量稳。

  “12月1日《关税法》即将实施,企业需关注几项重点变化。比如,从法律层面上总结了自报自缴、汇总征税等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经验,明确了企业要按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税额,海关有权在企业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确认企业应纳税额;又如延长了纳税人申请退还税款的时限,放宽了对退运进出境货物免征关税的适用条件,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湛江海关关税处四级高级主管麦林莉说。

  湛江海关综合业务处综合科科长孙梅强表示,12月1日,湛江港即将作为重庆、四川、河南、陕西、贵州、云南及湖南等省(区、市)指定启运港的配套离境港,货物在启运港办理报关手续后即可去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同时,湛江港也将作为广州南沙新港及深圳各港口的启运港,货物通过这两地港口离境的在湛江港启运后即可办理退税,叠加“并行港”物流模式更好助力企业扩大出口。

  宣讲会还介绍了海关总署近期涉及税收征管、减免税、自贸协定享惠便利化等一系列助力外贸质升量稳有关措施,并重点解读了《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的公告》,自今年11月12日起,对供人类食用的腌制肉产品、肠衣、乳品、水产品、燕窝不再实施检疫审批管理。宣讲会提醒企业留意新政,优化贸易安排,用好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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