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4月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二审。草案规定:国家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便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直是老旧小区改造难点,最大的阻力来自小区业主的意见难以统一,高楼层与低楼层业主之间的利益冲突时常成为最大阻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入法为走出“一户反对全楼搁置”的困局提供了法律保障,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真正落地还须细化措施、合力“破冰”。
首先,要平衡各方利益。如2020年青岛市从顶层设计入手,调整了加装电梯征求意见的比例范围,从“一票否决”变成了“双三分之二”同意就可以申请加装电梯;同时也重视个别业主、特别是一楼业主的意见,新增了《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引导居民对权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通过补偿杠杆,撬动难题的解决。青岛市老楼装电梯政策的“破冰”,值得各地借鉴。
同时,需要多方合力。如何让投入最大、意义最大、难度最大的老旧小区改造“菜单”里最大的“一盘菜”——加装电梯“加速”,既需政府部门愚公移“山”、有效组织和协调,更需发挥居民自治的智慧,合力解决好业主意见难统一、资金筹措难协调、后期管理难到位等问题,避免或者减少安装电梯产生的纠纷,让高龄老人不再为上下楼梯而发愁。如济南市针对加装电梯业主意见难统一的问题,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议事制度,为解决业主之间对加装电梯的意见分歧创造条件,各地不妨一试。
在加装电梯工作中,还应加强属地管理。要把该项工作作为镇街道的“书记工程”,突出发挥党建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通过小区所属单位和社区主动引导,破解居民因加装电梯而产生矛盾的难题。通过业务指导到位、政策引导到位和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全力促进居民意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