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逛街时看到,个别市民在遛狗时并没有给它套上绳索,任它在人行道上乱窜,并随意在街边树旁大小便等,引起一些市民反感,谴责这种不文明行为。
《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文明饲养宠物,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依法为所养宠物接种疫苗;携带犬只或者其他具有攻击性、恐吓性的宠物外出,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主动避让行人,即时清理动物粪便等排泄物。”《条例》实行一周年了,但宠物狗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遛狗不牵狗绳惊吓到老人小孩等不文明行为没有从根本上改观,写在纸上的《条例》、挂在墙上的《管理规定》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城市养犬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也是社会治理的难点。文明养犬关乎市民的切身利益,关乎湛江城市形象,关乎文明城市创建质量水平。
一个人把狗当作宠物,作为精神的寄托和排遣孤独的陪伴,对狗“万千宠爱集于一身”,这是他的权利。但任何人都具有社会的属性。一旦把狗带到公共场所,那么养狗就不再是个人的事。文明养犬应“宠”爱有方。在享受养狗带来快乐的同时,狗主人必须依法依规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大家反对的是遛狗不牵狗绳、随意让狗大小便而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
破解“不文明养犬”难题,一定要落实好《条例》,让《条例》入脑入心,化为实际行动。要利用各级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线上线下主流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养犬氛围。志愿服务组织各种活动时,要设立“文明养犬”专门点位,为市民宣讲《条例》,广而告之养犬人的行为规范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要联合城管、公安等多方力量,及时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
文明养犬关键要约束好养犬人,管理好自己的爱犬。让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安全养犬成为市民责任担当,成为道德修养的重要环节,共同维护文明安全的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