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亚强 通讯员陈俊 霞公宣)11月6日,霞山公安分局新村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一只受伤落地的猴面鹰,并将其送到湛江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当天17时许,新村派出所接110警情称,有群众在某工地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猴面鹰。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的鸟进行初步检查,发现其耷拉着左翅,疑似受伤,暂时失去了飞行能力。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悉心照料。经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11月7日,民警护送受伤的猴面鹰至湛江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进行救治,经救助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诊断,这只猴面鹰生命体征正常。
警方呼吁,珍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请勿捕猎、食用野生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