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雅丽 吴建韬 通讯员吴智雅 余炳金)7月28日9时47分,位于雷州市沈塘镇铺墩村前海的一道非法圈围红树林保护用地的塘基被挖掘机扒开缺口(如图,本报记者 张锋锋 摄),降低水位。这意味着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雷州沈塘镇“茂莲+茂胆+大周”红树林保护小区恢复自然纳潮,为修复该片红树林生态打下基础。
参与这次强制执行行动的人员除雷州法院和沈塘镇工作人员外,还有雷州市人大、公安、检察等单位人员,共200多人。这宗破坏红树林的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显示了当地党委政府用法律武器保护红树林的力度。
按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陈某于2017年5月,擅自在前海修建围堤和闸口,圈围红树林保护区内天然湿地35亩,且不听广东湛江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工作人员多次劝阻,致使23.3亩红树林因长期浸泡在水中无法自然纳潮而枯萎死亡,造成经济损失80910元。
法院作出“被告人陈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判决,并就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作出“限被告人陈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合计80910元”“限被告人陈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停止侵权,打开涉案鱼塘堤坝缺口”等判决。
判决书生效后,雷州法院两度向被执行人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在现场指挥执法的雷州法院院长吴春鸿表示,将继续加大力度,打击侵占红树林湿地保护区的违法犯罪行为,运用法律武器从严从快保护红树林生态,落实湛江建设“红树林之城”的部署,深入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