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廉江市城南街道方正路3点汽车美容店后面有一个废品站,主要经营回收玻璃瓶,并将清洗玻璃瓶的废水排至下水道,未做反渗处理,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及禁止向水体排放含酸类物质的废水检疫规定,期间滋生蚊虫和散发臭味严重扰民。
廉江市政府:经查,群众反映的废品站为廉江市诚润再生资源站,办有营业执照。
8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再生资源站清洗槽浸泡有废旧玻璃瓶,场内大量堆放的废旧玻璃瓶及清洗作业散发气味对周边环境构成一定影响。群众投诉部分属实。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当场责成该再生资源站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站内卫生清洁,停止废旧玻璃瓶清洗作业,避免再次出现异味影响周边群众的情况。同时,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将加强对该再生资源站的环境监管巡查,密切关注其整改落实情况,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本报记者钟邦国 通讯员陈海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