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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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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文明条例” 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李湘东

  《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已经有一年了。今天,湛江日报发表的《文明之风吹遍港城 让城市底色更亮丽》,较好总结了一年来全市各界学习执行《条例》的做法和经验,给新的一年里继续贯彻《条例》,增进港城文明提供了有效借鉴和引导。

  通过一年的实践,湛江市民对《条例》认知更加深刻,执行《条例》更加自觉,成效更加明显。一册《条例》在手,让每个人明确什么是文明行为,有利于促进涵养市民美德善行,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不断提升人们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

  《条例》共有22条,涉及方方面面,对市民日常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我们从一年的执行实践中感受到这是一个好《条例》,符合湛江市情,顺乎民心民意,站位高又接地气,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其中几大特点值得称道:一是对“不文明”行为的界定比较清晰具体,这将使执法环节的可识别性和处罚可操作性大大提升。二是涉及的空间范围比较广,公园、道路、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尽在其中,做到对不文明行为的管束在空间上不留死角。三是责任明确,《条例》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规定了明确的责任主体和必须承担的相应责任,同时受到社会的广泛监督。四是《条例》实施手段多样。在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置上,既强调了教育、劝导的作用,也采取一定的处罚方式。

  文明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生活方式。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倡导和治理相结合,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构建不同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办共推进,群众参与同监督的工作机制。文明行为的促进,需要循循善诱的劝导,也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更需要全市人民的支持。《条例》是规则,是社会文明的基石,是日常行为的“紧箍咒”,是良好秩序的警戒线。

  文明其表,制度其里。构建起社会文明体系,制定更为刚性的制度约束,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一时不文明,时时受约束;一处不文明,处处受阻碍”的制度合力,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必须坚持的方向。只有教育和惩戒并举,自律和他律相得益彰,才能夯实文明城市创建的制度基础,展现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效。

  在新的一年中,全市各界要继续学习执行好《条例》,要把文明意识的种子播撒在市民心中,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要让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文明行为真正融入百姓日常生活,让文明之风吹遍港城每个角落。要通过学习贯彻《条例》,提高湛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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