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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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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十月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领鲜”全省

省通报上年度环保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湛江再次获评“优秀”
卓朝兴 黄艺文
  金沙湾。  记者 刘冀城 摄

  记者卓朝兴  通讯员黄艺文

  11月20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湛江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亮点纷呈:近期省通报环保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湛江再次获评“优秀”等次,这是我市连续两年获此殊荣;金沙湾被评为省级美丽海湾,正在申报国家级美丽海湾,目前已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第一轮评选和第二轮现场核查;今年前十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湛江湾水质持续好转。

  深化统筹推进

  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近期,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23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湛江市年度考核中再次获评“优秀”等次,这是我市连续两年在全省考核中获此殊荣。

  近年来,全市全面深化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拓宽拓展。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研究编制的全国首个红树林碳汇碳普惠方法学,由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填补了我国蓝碳碳普惠核算方法学的空白,为我市海洋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提供了新动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我市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工作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列入全国督察整改正面典型案例。2023年我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7.3%,PM2.5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5.8%;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整改完成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超额完成省下达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拓宽拓展。组织有关控排企业在碳市场上完成年度配额清缴工作,连续5年履约率达到100%。在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框架体系下,探索“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发展”路径,谋划推挤中心城区水生态治理及循环经济产业发展(EOD)项目,破解生态环境治理资金不足等问题,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性治理。

  优化要素保障,创新审批模式,提升服务效能,印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优化生态环境要素供给促进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细化对工业项目环评审批实行豁免环评、登记备案、告知承诺制及“绿色服务”通道四种办理情形分类办理,推动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全市审批或备案约800个建设项目,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据介绍,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推进美丽湛江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统筹推进城乡人居品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

  2024年,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与实施时序。对工业项目环评审批实行豁免环评、登记备案、告知承诺制及“绿色服务”通道四种情形分类办理,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中科炼化醋酸乙烯、巴斯夫首期工程塑料产品优化工程、双林生物新一代免疫球蛋白等项目顺利通过环评审批。

  另一方面,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张贴环保知识橱窗海报200幅,协助央视拍摄大型生态文明纪录片《行进中的美丽中国》,于4月17日在央视综合频道(CCTV1)播出。编印生态环境宣传资料1万多册,免费向学校、社区、企业派发,提升环境知识知晓率。开展环境教育进展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系列活动。共组织3000人次单位干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师生、企业员工等公众进湛江生态环境展览馆参观。开展主题日系列活动,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环境日、生态日等主题日组织丰富多彩的环境宣传活动20多场。

  金沙湾被评为省级美丽海湾

  2024年,我市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我市加大碧水攻坚力度。编制印发《湛江市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突出抓好九洲江-鹤地水库、鉴江、袂花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鹤地水库污染整治,推动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养殖鱼塘全部清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重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和养殖污染全治理,推动江河湖库治理支流延伸。积极对接玉林市、茂名市,深化重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治。

  精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近岸海域污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美丽海湾”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雷州三吉湾、吴川博茂港湾、徐闻外罗湾环境综合整治,金沙湾被评为省级美丽海湾,正在申报国家级美丽海湾。目前金沙湾国家级美丽海湾已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第一轮评选和第二轮现场核查。

  今年前十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2024年1月—10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35,AQI达标率为98.9%,较去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同比改善,PM2.5浓度为18.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改善2.1%;全市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优良,水质优良比例100%,其中黄竹尾水闸断面比考核目标提升1个水质类别;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湛江湾水质持续好转,主要污染物浓度呈不断下降趋势,春、夏两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均值95.85%,较去年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相关约束性指标、硬任务均均阶段性达到或优于省下达要求,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虽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个别环境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比如在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方面,据了解,目前仍有个别河段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仍需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加强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护。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方面,仍需加强部门联动,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我市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着力建设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生态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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